防城生态环境局关于绿色5G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捷力干混砂浆有限公司提交的绿色5G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九龙湖生态产业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九龙湖生态产业园,场地中心坐标:东经108°21′56.894″,北纬21°47′58.71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FBZ-L-JZ型干混砂浆生产线2条,建设砂浆生产车间、原料仓库、配套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7275.26m2,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1.1%。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由施工期、营运期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等。1、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生产废水(含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等)。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应循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运营生产所需,不得乱排。2、项目产生废气为施工期的施工扬尘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含原料卸料、上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筒库呼吸粉尘及运输扬尘等)。针对这些扬尘粉尘废气,应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密闭运输;对建材原料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抑尘网、洒水抑尘;对厂区进出车辆设置清洗沟,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厂区运输道路干净整洁;对存放生产原料和生产车间都放在封闭式厂房和车间进行,并安装雾化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安装布袋除尘器等多种措施同时开展来达到防尘抑尘的目的。3、项目施工期设备,应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装置,严禁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需加强对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营运期设备,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在封闭式钢结构厂房内工作等措施,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室外做围墙并加强种植绿化树木带隔声措施,对车辆进出厂区应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来降噪处理。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实验室废砂浆和废机油(由车辆、生产设备维护产生)。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按相关规定送至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实验室废砂浆可回用于生产处理;车辆、生产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用封闭铁桶盛装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22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2065351,通信地址: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邮编:538021。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1年9月8日防城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下面的***1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