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公布首批享受长护险待遇失能人员名单
10月28日,相城区98名中度以上失能参保人员领到了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报告,标志着相城区公布了首批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失能人员,长护险为相城区的失能人员增加了一道生活保障。
苏州市长期护理保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苏州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7年10月1日到2019年底,第二阶段从2020年起到国家正式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苏州市长护险参保对象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试点第一阶段,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政府按50元/人・年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70元/人・年划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按35元/人・年划转。试点阶段待遇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对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6元/天,中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0元/天。居家护理重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5元/天。基金支付给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不直接支付给个人。同时,建立待遇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监护人委托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向社保委托的商保经办机构申请,相城区由驻点在相城区社保中心的太平洋人寿商保公司经办。失能人员先委托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向商保机构申请,然后派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经商保公司复核确认的中度以上失能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于评估结论书做出次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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