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6-03-13
关于表彰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市、县人事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人事系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勤奋工作,不断创新,为实施“两个率先”和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和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人事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南京市人事局等22个单位“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夏小方等18名同志“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全省人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以***同志为***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为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
***:1.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江苏省人事厅办公室
***1:
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共22个)
南京市人事局
南京市江宁区人事局
无锡市人事局
江阴市人事局
徐州市人事局
新沂市人事局
常州市人事局
昆山市人事局
吴江市人事局
海门市人事局
启东市人事局
连云港市人事局
东海县人事局
淮安市人事局
淮安市楚州区人事局
盐城市人事局
东台市人事局
扬州市人事局
镇江市人事局
泰州市人事局
宿迁市人事局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2:
江苏省人事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18名)
夏小方 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
寇晓华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沈国峰 无锡市惠山区人事局副局长兼惠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长
陈开建 徐州市贾汪区人事局局长
李艳玲 丰县人事局副局长
蒋龙生 溧阳市人事局局长
秦毅峰 张家港市人事局局长
袁培林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局局长
朱正春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郑加林 灌南县人事局局长
何永华 淮安市人事局副局长
杨 钧 盐城市人事局副局长
施为民 建湖县人事局局长
史美骏 江都市人事局局长
方宇金 镇江市人事局调研员
夏舜余 兴化市人事局局长
姜克梅 宿迁市宿豫区人事局局长
余 强 江苏省人事厅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