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多方合力筑和谐
近年来,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预防为先、调解为主、多方联动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续三年同比下降15%以上,被上级领导和同行誉为和谐劳动关系“太仓现象”。
一是预防为先,用人单位唱主角。高度重视发挥用人单位在预防劳动争议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唱好主角。通过向整个行业乃至更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发送仲裁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和预警,针对个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指导用人单位纠正问题,规范用工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二是调解为主,组织调解也“给力”。以“尽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少走一步”及调解成效最大化为目标,在全市组建形成了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同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培育企业调解组织示范点,推动全市企业内部调解组织规范运行。试点村域劳动关系调解组织,2008年全市村域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多方联动,巧借外力成合力。注重借助外力,利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组建企业工会的力度,企业建会率98.2%,促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立,有效地推进了调解工作。巧借外力邀请法院对庭审质量、法律文书质量进行评审,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建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安排援助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援助申请、同各行业协会形成了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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