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递补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青海省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拟表彰对象”进行了公示。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评选表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并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递补聂才郎为青海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廖成和张国德为青海省优秀人民警察,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为青海省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拟表彰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至18日。欢迎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函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省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处电话:0971―8258308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处电话:0971―8293222
***:全省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集体递补拟表彰对象事迹简介.docx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