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积极落实减负政策为企业发展助力
一是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全力“稳增长”。 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二是落实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助力企业降成本。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用人单位为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所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2个月的全额补贴,社保补贴满一年后,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岗位补贴。1-9月,拨付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610.43万元。 三是落实企业新吸纳双流籍劳动力岗位补贴政策,向企业派发“政策红包”。企业凡新吸纳新双流户籍劳动力,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同一个企业实际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按1200元/人•年的标准享受我区发放的岗位补贴。1-9月,全区已累计拨付企业新吸纳双流籍劳动力用工岗位补贴80万元,共涉及企业59家。 四是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助力企业稳岗增效。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由原来的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按规缴费并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截至2016年10月,共审核通过359家申报企业,分7批次为183家企业拨付补贴975.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