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调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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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我区从2003年7月1日起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适当调整:一是增设社区工龄津贴。根据工作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第一年享受津贴30元,每工作多一年增加10元。二是增拨社会保险金,原先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缴交的单位保险金部分改由区财政增拨。上述两项调整使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月工资平均增加600元。(人事局 黄漫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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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2:24: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