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向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发出公开信
针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将于近期施行的情况,为确保新法新规的顺利贯彻实施。近日,市人社部门向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发出公开信。
一是督促劳务派遣企业全面开展守法情况的自查自纠。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要认真对照两部新修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所从事的劳务派遣活动和业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与新法新规相冲突的,应立即整改,自觉落实和履行新法新规各项规定和义务。
二是指导劳务派遣企业认真做好行政许可的申请准备。各劳务派遣企业应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做好申请行政许可的相关准备,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三是告诫劳务派遣企业严格执行劳务派遣的各项规定。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超范围、超比例派遣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申报义务;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应得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生的实习工作。
四是要求劳务派遣企业积极配合劳动部门的执法检查。要求各劳务派遣企业提前梳理本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的。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严格依法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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