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苏州和苏州人事网站来件答复工作的意见
关于做好“中国苏州”和“苏州人事”网站来件答复工作的意见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3-10-28
苏州市人事局文件
苏人办〔2003〕152号
关于做好“中国苏州”和“苏州人事”
网站来件答复工作的意见
各处(室)、中心:
“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于9月30日改版开通,我局“苏州人事”外网也同时开通。为密切政府部门与市民间的沟通和联系,“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为各部门开设了公众服务电子信箱,同时开设了“公众监督”栏目,主要用来受理来自全社会的网上建议、咨询、投诉和举报,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我局在“苏州人事”网上也开辟了“局长信箱”栏目,同时受理有关来信工作。根据苏州市信息办苏信规〔2003〕19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件办理程序。局办公室为这一工作的主办处室,安排专人对来件进行过滤、分类、整理,汇总在局域网上“来件信箱”栏,并发至各中心承办人电子信箱。各相关处(室)、中心应及时提出答复意见并报办公室后答复来件人。
二、来件办理时限。根据来件的性质,确定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承诺时限:对咨询类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投诉类事项,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答复;举报类事项,由局监察室受理处理适时答复;建议类事项,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以表谢意。
三、来件办理要求。局办公室要定期对来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凡属违纪、服务态度差、不作为等问题,要联合监察室进行调查;要定期对各处室的来件回复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局领导,并在局域网上进行通报。区别举报或投诉的性质,对举报或投诉性质严重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单位评先和当事人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推进人事部门的行风建设。
苏 州 市 人 事 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网站 答复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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