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区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初显四大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与仲裁的对接,方便群众高效、便捷地解决劳动争议,今年7月,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设立。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经过近三个月努力劳动争议巡回审判成效初显。
一是更为有效地统一裁审尺度。法院定期派擅长审理劳动纠纷的法官驻巡回法庭办公,开庭审理、调解纠纷。区劳动仲裁委经常组织仲裁员旁听庭审,遇疑难案件同法官交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例会探讨法律适用问题,这种良性互动的巡回审判模式,大大加强了法官与仲裁员的交流与沟通,案件处理思路基本得以统一。巡回法庭设立后,法院判决改变仲裁结果的案件仅为2件,同比下降了72.31%。
二是更为有效地提高诉讼效率。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前因为已经过仲裁程序,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通常较为简单,往往仅有仲裁裁决书及送达材料。但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全面审理,当事人若只提供仲裁裁决书及送达材料明显举证不充分,劳动争议诉讼往往出现多次庭审的现象,庭审效率难以实现。巡回审判将庭审放在仲裁委,如遇当事人未带足证据的情况,法官可以通过现场调卷,实现庭审一步到位,大大提高庭审效率。
三是更为有效地化解劳资纠纷。巡回法庭设立后,通过裁审尺度的逐渐统一,庭审效率的逐渐提高,沟通协调渠道的逐渐顺畅,劳动争议的化解也更趋于有效,大部分案件都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零上访、零激化。近三个月来,巡回法庭已成功化解劳动争议纠纷35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为30件,调解、撤诉率达85.71%,其中涉及群体性纠纷1起,涉案11件,最终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四是更为有效地预防劳资纠纷。巡回审判工作人员通过接受咨询、主动***服务,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及化解方案,对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努力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这一系列的巡回审判延伸服务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大幅度降低,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8.44%,实现了预防劳资纠纷的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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