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于近期组织申报2011年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备选项目,相关正式通知正在办理当中,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专项实施重点
(一)电子基础产品。重点支持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微小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计算机产业及下一代互联网。重点支持下一代互联网设备及应用、应用电子产品与工业监控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平板显示和彩电。重点支持OLED显示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四)通信设备。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以上领域的具体实施方向可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期。项目必须为已开工项目或能够确保在2011年6月份前开工,并且投资完成率不超过60%。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以厂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及原材料投资等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内容为主,不含办公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内容。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应具有一定规模(总投资在6000万元—2.5亿元之间为宜),其建设对相关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4.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简要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以上内容总篇幅控制在15页以内。
2、***,包括:
(1)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应出具省级以上银行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
(3)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
(6)主要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申请简要材料和***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项目有关环评、规划、国土等手续尚不齐备的,请说明办理进展情况和预计何时可以获得批复手续。
(三)时间安排。请你们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初步审核过的备选项目申请简要材料、有关***和使用项目编报软件导出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四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份)、经济和信息化委(2份)。
请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加强与本地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沟通衔接,联合组织上报推荐备选项目。
专此通知。
***: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
联系人:陈骏 联系电话:2283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