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一季度发放自费救助金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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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今年1月1日起,吴中区在对参保人员实施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的基础上,对享受实时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实施自费救助,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年一季度,吴中区对符合自费医疗救助条件的204人次发放自费救助金195万元,规定范围内自费费用救助比例达75 %,人均救助9500多元。
按照规定,吴中区自费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费部分在6000元(含)以上的可按比例享受自费救助,其中6000元-1万元救助70%,1万元-5万元救助80%,5万元-10万元救助85%,10万元以上救助比例为90%,上不封顶。这一民生保障新举措的实施,对参保人员在遇到重大疾病时,有效减轻了这些患病家属的经济压力,让群众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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