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54号)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8〕28号)等文件精神,拟购买第三方服务,实施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三、项目预算:95.6万元;
四、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基本任务:编写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基本情况;到各镇街开展增城区13.3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实地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各类划定成果数据的电子化,并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编写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报告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任务要求请查阅***“任务需求”内容;具体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按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
五、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作业技术单位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的测绘资质。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四)报价人不存在《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相关信息已失效,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参与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其中之一的高级职称,团队成员必须具有农学类、土地类、测绘类、地理信息类专业中两种以上技术人员。
六、参加遴选提交资料:
(一)第一部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类业绩合同证明;对任务需求的响应;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团队人员组成(管理、技术人员力量);以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第二部分:任务报价文件。
第一部分材料编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第二部分报价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后用信函密封。
七、遴选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八、遴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增城区农业局种植业科
九、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9日—25日
十、评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十一、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2621031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区农业局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规程》的通知(粤农函〔2018〕199号)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54号)
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8﹞28号)
5.广州市增城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