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助企惠民促增维稳十二条措施
近日,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助企惠民、促增维稳”十二条措施。
一是实施就业创业“521”工程。扶持500名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对2000名失地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援助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本地人员就业10000名,确保高新区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是推进劳务合作社的组建,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劳务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200万元劳务合作社建设发展资金,全年组建8个基层劳务合作社,发展社员800名,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大力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就业援助活动。各基层劳动社保协管员与就业困难人员签定帮扶协议,完成全年结对帮扶12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目标,让就业困难人员百分之百获得就业援助。
四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制定出台高新区《关于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由区人才开发资金列支),建立若干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拓展政、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渠道,力争全年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4000人,完成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600人目标任务的92%。
五是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扶持计划,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对因产能增加等非补员因素造成缺工严重的重点企业实施用工扶持,建立动态***、专人联系、定期走访制度,发挥政府的桥梁作用,依托高新区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搭建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平台,组织开展好校园招聘活动,千方百计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六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在不降低区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标准的前提下,将区医保纳入市居民医保体系。同时,继续实施“重大疾病险”和“意外伤害及身故险”。
七是全面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将全区1.8万余名尚未征地动迁人员的农保参保人员一次性并入城保。
八是将城保个人业务向基层延伸。为方便群众业务办理,在劳动保障事务所设城保个人业务经办网点,使群众不出乡镇(街道)就能办理相关业务。
九是帮助用人单位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企业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企业调解组织的调解水平;教育引导用人单位自觉纠正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问题,规避用工风险。
十是加强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征集区内各类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优秀范本,汇集成册,通过劳动保障网站、各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向各用人单位公布,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是定期召开企业问题解决会。依托区人事经理协会,每季度召集部分企业总经理、人事经理等座谈,对企业进行劳动社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解决劳资关系、社会保险、用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十二是建立“企业劳资关系运行体检报告”制度。通过向企业出具《劳资关系运行体检报告》,告知企业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的服务、指导、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用工的自觉性,降低企业违法用工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区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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