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正式实施
为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树立用人单位诚实守信社会形象,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我市自2015年3月1日―4月30日组织开展苏州市本级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
评定对象和条件。参评单位符合苏州市A级评定条件的苏州市本级管辖的用人单位均可参加此次评定活动。具体评定条件用人单位可直接登陆“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评定办法。为保持与全市2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的同步开展,从2015年开始,苏州市本级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本年度市本级评定工作限于首次参评单位和复查确认单位的评定工作。对于首次参评单位,实行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择优推荐相结合。对于复查确认单位,即2013年度被评定为A级、2A级、3A级的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至今生产经营正常且仍符合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
今年,首次参评和复查确认的用人单位已办理CA认证的,都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节省用人单位申报时间,提高评定效率。
对于被评定为2014年度苏州市本级A级劳动保障信誉的用人单位,除发文表彰外,对首次参评单位还将发放荣誉证书。对在本年度内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取消A级劳动保障信誉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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