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11时30分至11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1时36分至11时39分试鸣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1时42分至11时4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多媒体防空警报终端、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同步发放警报信号,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佛山分公司将以手机短信形式群发防空警报信息,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以及下属分台、佛山日报社于警报试鸣前5天发布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