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
12月20日、21日,福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副主任王为桃、李顺贵、赵朝林、粟良俊、彭建华、曾明祥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潘建辉,副市长杨勇、韦恩胜、何平湘,市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以投票测评、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重视的、积极的,落实情况报告是事实求是的。接受审议的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所提出的审议意见,完善各项工作。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姜天武同志福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免去甘业勤同志福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熊启敏同志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罗欣同志为福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娄钧同志为福泉市监察局局长。 会上,潘建辉就人事任免作推荐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昌旭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尽快进入角色,按照供职报告上所作的陈述,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对即将召开的福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郑昌旭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题,抓紧起草通知,把各方面的筹备工作做细、做好,确保会议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