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贯旅游法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学习宣贯《旅游法》 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了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8月28日,佛山市旅游局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培训班。区文体旅游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各镇街宣传文体办、旅行社、景区、星级酒店等旅游企业代表共116人参加此次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特邀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闵令波先生授课,闵律师多年来参加过国家的旅游法律法规和旅游合同等起草工作,近年全程参加了旅游法的起草工作,同时作为专业律师,承办过大量的旅游诉讼案件,闵律师精彩的讲解及深入浅出的阐述,法理清晰,案例鲜活,将《旅游法》立体呈现在参训人员面前。培训结束后,大家都表示对《旅游法》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旅游法》,使我区旅游经营者做到懂法守法,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宣传《旅游法》,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旅游法》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健康旅游;通过贯彻《旅游法》,促使我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