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90元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8〕29号)精神,市委、市政府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决定在中央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8元的基础上,我市再增加每人每月12元,郑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提高的比例为18.75%,居全省首位。
我市从2008年8月启动实施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启动时的每人每月38元到本次调整为每人每月190元,先后调整了9次。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待遇达到239元,惠及全市68万余人。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再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次调整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引导参保缴费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