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做好裁量权规范工作助推公正执法
近年来,我局积极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通过制定办法、操作细则,加大推行落实力度等,助推我市人力社保系统实现公正公平、合法合理行政执法。
制定操作规则,提高基准制度实用性。无论是规范行政处罚还是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在制定相应的办法中都附有相应的操作规则,以便执法人员能够对照适用,方便执法,提高了裁量基准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如在《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我局8个行政许可事项中带有裁量权的许可条件、时限和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操作细则(试行)》,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遵循合法原则,把握合理标准实现公平。我局制定出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首先遵循的为合法性原则,通过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在合法原则的前提下,把握好合理性原则,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和目的,在行政处罚中结合各类行政权力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因素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力求做到“过罚相当”,从而达到同一机关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基本相当;在行政许可中规定要按照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简化程序、采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实施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许可时在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时限等方面不得使用不同标准和要求。
加强学习培训,力求办法全面落实到位。在制定出台裁量权规范办法的基础上,通过动员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说理性评比等活动,推动裁量权规范办法的落实和执行。目前,在我市人力社保系统的行政处罚文书中的说理部分均已引用处罚裁量办法进行量罚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