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积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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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为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华宁县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按照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要求,华宁县成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李军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袁慧芬,县政府副县长高柳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世杰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四个工作队到全县各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营造“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工会力推、各方协同、劳资互动”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格局。
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44份,覆盖企业69户,涉及职工5865人,完成了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60%的基本任务。(华宁县人社局 蔡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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