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9年盐田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次调剂方案初审合格企业的通告
根据《2019年企业公租房第一次调剂方案》及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2019年初审合格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6日至3月2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初审合格企业信息
本次经区经促局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共6家(名单详见***)。
二、信息校核、更正
公示期间,如申请企业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申请校核、更正。
三、监督、举报、投诉
欢迎广大市民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址: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楼1106室,电话:25365153)反映不符合申请条件企业情况。对所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取消申请企业的配租资格。
四、有关事项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2019年盐田区企业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调剂分配初审合格企业公示表。
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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