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珙县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北段145号二楼,邮编:***4501,联系电话: 0831-4315050)。
一、概述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我中心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中心根据文件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条例学习,加强长效机制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质量目标的检查,各股室设立了相应的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中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做出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创新探索,拓展公开渠道
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的创新探索,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力。除利用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设置征地拆迁动态、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电子简报等专栏,体现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进展,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更为实时、有效地公开拆迁动态,应对群众咨询。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一是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三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员的作用,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为规范性文件数5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网站公开5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
无
(三)受理申请答复的数量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以及历年来,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未向公众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业务操作不熟悉、其它渠道同步报送而忽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因素影响,存在信息更新滞后和不及时等情况。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要进一步探索,公开范围须进一步扩大。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组织引导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利用好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信息动态,及时地充实内容,使信息更为完善、具有时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