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桓仁富尔纯净饮用水厂年产1500t桶装纯净饮用水项目拟作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桓仁富尔纯净饮用水厂年产 1500t 桶装纯净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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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香山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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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桓仁富尔纯净饮用水厂年产 1500t 桶装纯净饮用水项目 |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雅河村 | 桓仁富尔纯净饮用水厂 | 辽宁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雅河村,雅河学校北侧旧校区。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利用 雅河学校现有闲置教室新建 1 条年产 1500t 桶装纯净饮用水生产线,配套完善供水、供电公辅及环保设施等。 |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沉淀 池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经发酵后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本项目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自吸泵、反冲洗泵、清洗泵、石英砂 过滤器、活性碳过滤器、精滤过滤器、反渗透纯水机、灌装机,均属于低功率、低噪声设备,这些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采用基础减震,经采区上述措施后,经不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1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滤芯、清洗后的废瓶, 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反渗透膜、废滤芯(pp棉)、清洗后的废瓶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与生活垃圾统一运至雅河学校垃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日产日清,不储存。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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