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全市检察院系统首批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工考任职定级手续
近日,市人社局“工考办”协同市检察院政治部,经严格认真考核,按规定程序为全市检察院系统首批聘用制书记员共47人办理了工考任职定级手续,其中:确定初级一等书记员5人、初级二等书记员20人、初级三等书记员22人。同时,颁发了省统一印制的《岗位等级证书》。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后,检察机关书记员原则上将不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订立《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这批聘用制书记员,就是全省检察机关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历层次高,业务技能强。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任职定级和等级升降办法(试行)》规定,入职后,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低到高顺序设置为:初级书记员、中级书记员、高级书记员、特级书记员,共分为四级、十等,从制度层面为聘用制书记员设计了职业生涯发展和等级晋升的专门路径和管理办法。聘用制书记员的岗位等级与本人工资待遇挂钩。
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正式任职定级前,已按规定参加了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和速录技能考试合格,市“工考办”主动会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超前提供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服务,并对照条件组织实施了对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书记员工作经历、相关档案资料材料的严格审查,确保书记员定级定等工作准确无误,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积极会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我市聘用制书记员的岗位等级(等次)的规范考核晋升工作,以促进“司法雇员”性质的书记员队伍走上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道路。 (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