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探索我市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以下简称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与各地企事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途径,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浙人发〔2009〕68号)精神,现将组织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嘉兴市在(出)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有望产业化,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林业、水产等领域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
二、征集办法
先由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或《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见***),由征集对象所在单位报送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相关表格可从“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三、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在4月10日前将《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或《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2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激发“151人才”和博士后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把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征集上来,为今后强化专家智力服务、加强科技项目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联系人:市人事局专技处王宇超
联系电话:82521614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九楼939室
邮编:314050
E-mail:yuchao.wang@163.com
***:1、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
2、博士后人才成果推荐表
嘉兴市人事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