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首次发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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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4日发表
宿迁日报11月3日讯(记者 侯苏雨 通讯员 张亮)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今年首次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为全市2151名失业人员发放补贴9.14万元。
为进一步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11年起,我市全面建立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根据规定,当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3%(含3%)—5%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12;月度同比价格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
今年9月份,价格调查显示,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达到启动条件后,市人社局随即启动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工作,并于近日随10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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