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纳人全市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职改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市人才交流中心、秀城区各乡(街道):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将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纳入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范围的通知》(浙人职[1999]210号)精神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嘉职改[1998]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开始,将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各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和经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聘任中级职务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外,均需具有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新二级(WIN95/98&INTERNET)合格证书。1999年以前(含1999年)已取得的初级、二级(即老二级)合格证书,在2001年前(含2001年)的评聘中继续有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1、大专及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毕业人员.不包括其他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2、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3、在计算机应用方面获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三、对在乡镇所属的基层企事业单位[指乡镇企业、乡镇工业公司(工办)、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其他站(所)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要求,但调离乡镇基层单位的,必须按规定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及时将规定要求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并安排好有关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嘉兴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