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建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和天然气点供设施安全整治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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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自建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和天然气点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19〕7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力度,现将《关于液化石油气瓶组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做好天然气点供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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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液化石油气瓶组安全管理的通告.doc
***2.关于做好天然气点供设施安全管理的通告.doc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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