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六大举措让大学生村官干得好留得住
镇海区自2006年8月开始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以来,累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共5批,选聘总人数112人。为让大学生“村官”们干得好、留得住,该区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落地生根”,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顶梁柱”。
一是续聘考核称职人员。对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经所在镇(街道)考核称职以上,经双方协商同意,报请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后继续聘任。2009年,该区17名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因在聘期考核中,由于基层反映情况较佳,因此均被续签合同,鼓励他们在农村岗位上建功立业,其中3名期满大学生“村官”因表现优异,业绩突出,受到领导班子和基层群众的欢迎,成为村(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
二是鼓励担任村级干部。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灵活的措施培养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和社区领导班子,如在村(社区)后备干部选拔中,有重点地将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大学生“村官”列入后备干部培养,并有针对性地安排征地拆迁、社会事务管理等岗位进行锻炼,加速其成长。目前已有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4名担任村党组织委员。
三是拓宽定向招考渠道。研究制定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事业单位人员的具体办法。在区、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实施定向招考或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特别是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定向招考具有一定村和社区工作经历、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2009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考事业人员2名,吸引全区“村官”踊跃报名。同时,根据该区公务员现有编制情况,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从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四是实施跨地轮岗交流。对于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其本人意愿,由镇(街道)提出意见,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村(社区)之间、镇(街道)之间开展轮岗交流,促进合理流动,提高多岗位工作经验,目前已有5名大学生“村官”在镇(街道)、村(社区)间进行岗位交流。
五是鼓励自主创业择业。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自主创业,到企业工作,或承包该区农业经济、科技项目。对在镇海自主创业的,给予8-25万元的贷款额度;设立1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鼓励涉农大学生带项目创业,在支农信用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对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也分别予以多项政策优惠。
六是妥善安置解聘村官。对个别不适应基层工作、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年度或期满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建立解聘人员台账,实行***服务,进行妥善安置。
截至2009年底,镇海区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共94人,期间共流出大学生“村官”18名,其中考录为公务员3名,考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被聘用社区工作者1名,自行离岗或主动提出解聘9名。较好地实现了大学生“村官”队伍的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可持续发展。(201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