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组督导问题企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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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5日发表
2018年9月11日,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组联合环保长安分局到滦镇街办,对9月10日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场督改。
对施张村中建一局一公司进行督改,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限9月14日前清理取缔;对石村久和木器厂进行督改,该企业私自接电违法生产,限9月14日前清理取缔;对施张村兴昭木器厂进行督改,该企业私自接电进行违法生产,要求限期三天内彻底搬离,“两断三清”。
随后,工作组对滦镇街办“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提出要求,要认真学习“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及边界划分,熟知“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打赢治污减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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