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全力抓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
近年来,西湖区高度重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民生战略、打造“平安西湖”的重要举措,坚持宣传教育与指导服务并举、监察执法与维护权益并重的工作思路,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比上年度下降了20%,总体劳资关系呈现和谐稳定状态,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区顺利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我区《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得到全国人大陈至立副委员长的肯定,荣获全国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突出成绩单位、省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10余项。
(一)以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入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区高度重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各部门、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区政府与部门、镇街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2.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工作基础。2006年,我区在杭州市率先挂牌成立了镇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入专项资金配备了首席监察员、专职监察员和协管员队伍和工作场地、办公设备,三墩镇等镇街还专门为监察员配备了助动车,全区建立了区、镇街两级欠薪应急周转金750万元。2010年以来又探索实施了监察中队“一岗三员”制度,即监察中队人员既担任劳动监察员,又担任劳动纠纷调解员和劳动仲裁庭审书记员,形成了的队伍体系和1支大队、12支中队、48名监察员的“两级网格、三级管理”的工作网络。
3.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劳动保障局与区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四部门维权维稳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项研究劳动保障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通报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各镇街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处置本辖区范围的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全区上下形成了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优化劳资双方指导服务。
1.强化“两网化”机制。2009年,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将全区划分成12个一级网格和39个二级网格,实现信息化管理,区劳动监察大队、镇街劳动监察中队共同负责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件调处,实现了全区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覆盖。
2.健全九项长效机制。探索实施了企业劳资干部联谊会服务制度、企业欠薪预警机制、75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群体性事件处理应急机制等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及群访突发事件的九项长效机制,尤其是2009年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企业劳资干部联谊会”,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宣传、用工疑难解答、空岗信息交流等服务,此举在全市得到推广,今年又成立了汽车4S、电子等16个行业分会,探索实施精细化指导服务。
3.完善企业帮扶机制。每年坚持开展“企业走访服务月”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交流、业务指导等方式,为企业解难释疑,指导建立用工制度,推进企业良性发展。开展了“和谐民生行”、“九个一”和“和谐民生看西湖”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加大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劳动双方法律意识。完善了劳动保障进楼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进楼宇(园区、商圈)服务模式,开展了“劳动保障面对面”活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帮扶政策,共为1300余家企业发放企业用工、社保和稳定就业补贴3544.54万元。
(三)以强化执法受理为着力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房产中介公司工资支付情况排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今年以来共监察用人单位795家,结案率达99%,行政处罚32件,处置突发事件7件,追回拖欠工资243.3万元,书面审查企业10670家,全区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
2.提升办案水平,及时处置投诉举报案件。开通了举报电话、来访投诉、来信举报等途径,设立独立开放的投诉举报接待室,做到专人接听、记录和受理,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41件。对立案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一般简易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疑难复杂案件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建立了疑难案件和群访事件快速处理机制,实行“555”监察办案模式,即5个工作日***核实、5个工作日调查清楚、5个工作日结案。
3.强化调解理念,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率。通过实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四步调解法”,坚持“秉承一个优先调解理念,搭建一批劳动关系调解平台,创新一套调解长效机制,完善一张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一项责任考核体系“五个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率,今年以来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8件,调解率56.12%,同比上升42.4%。同时注重发挥镇街劳动关系调解室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探索实施了“派出庭”、“流动仲裁庭”办案制度,建立了劳动仲裁庭审现场观摩机制,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民事审判联席机制,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效能,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66件,结案率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