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逸仙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逸仙路市政道路工程概算审批的请示》(珠建基管〔2011〕48号)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逸仙路(三台石路-翠前路段)市政道路位于前山片区,是连接翠前路与三台石路的主要通道,城市II级次干路,采用双向三车道,道路全长484 m(不含翠前路与金鸡路交叉口),路幅宽度24m,道路横断面组成为:6.25m(人非)+11.5m(车)+6.25m(人非)=24m,C35水泥砼路面;
新建DN800离心球墨铸铁给水管约570m,D400聚乙烯塑钢缠绕污水排水管约580m,新建1.8×1.0雨水渠约99m,D300~D1000聚乙烯塑钢缠绕雨水排水管912m;沿线设置公交巴士站2座,100KVA组合式成套箱变1套,路灯共23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电缆沟、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及安监系统等工程。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逸仙路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建〔2010〕40号);
(二)《关于珠海市逸仙路(三台石路-翠前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的批复》(珠规建市〔2011〕33号);
(三)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设计的“逸仙路(三台石路-翠前路段)市政工程初步设计(修编)及补充材料”;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其相关计价规定;
(五)人工、材料按《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中档价计入。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建议该工程总投资概算控制在2430万元内(不含管线迁移费用),其中:
(一)建安工程费用1656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万元;
(三)预备费95万元;
(四)征地拆迁补偿费443万元(以国土部门核定为准);
四、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联系人:黄振标,联系电话:2210259)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程 概算 批复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