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启动解决原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
近日,枝江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关于解决原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7月7日,组织镇(街办)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启动了落实未参保原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此次纳入解决原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达到或者超过规定年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曾经与用人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公示后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据初步统计,全市未参保原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约2000人,该项工作的开展,可全部解决未参保原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为这一特殊人群提供了养老保障。
枝江市人社局 李培玉 罗兵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