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社部门和法院联手追讨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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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今年4月15日,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发现湖北金玛瑙肥业有限公司存在拖欠53位农民工工资26万多元后,迅速开展调查,经取证属实、督促整改等执法措施后,农民工工资仍不能及时到位。
枝江市人社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及时和该市法院进行沟通,深入分析该公司违法行为,会商追讨农民工工资办法和措施,引导农民工依法向该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市人民法院迅速立案调查,向施工单位依法发出了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1号”支付令,并通过强制执行,于6月21日将拖欠的工资追讨到位。
枝江市人社局 李茂贵 罗兵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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