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关于办理2011年度
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公告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定于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照时间: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验照范围: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本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均需参加2011年度验照。
三、验照应当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代办验照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材料中属于复印件的,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本人或其受托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四、逾期处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个体工商户,本分局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验照窗口及咨询电话
项目 | 验照窗口地址 | 咨询电话 |
南湾所 | 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樟富北路48号 | 28753011 |
布吉所 | 布吉街道金利路38号 | 28273157 |
横岗所 | 横岗松柏路79号 | 28861178 |
平湖所 | 平湖街道华昌路29号 | 28452532 |
龙岗所 | 龙岗街道南联刘屋上江路 | 84867613 |
坪地所 | 坪地街道裕华北街6号 | 84050359 |
龙城所 | 中心城龙福路尚景花园C栋二楼 | 89984130 |
坂田所 | 坂田街道五和中路22号 | 28895286 |
葵涌所 | 葵涌街道葵政西路18号 | 84207337 |
大鹏所 | 大鹏街道鹏新东路41号 | 84305246 |
南澳所 | 南澳街道金融路7号 | 84401257 |
平南所 | 平湖街道华南城L-24栋六楼 | 89630898 |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