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镇津东路西段八合桥头至新兴路路段扩建工程路基及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新溪镇津东路西段八合桥头至新兴路路段扩建工程(路基及绿化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T00ZC8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溪镇津东路西段八合桥头至新兴路路段扩建工程(路基及绿化工程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312586.91 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详细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6年1月-8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1月-8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
6.5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6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心”。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4)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5)广东省内投标人提供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考核系统上打印的证书视为原件)【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须核对原件,考核系统上打印的证书视为原件)】
6)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9月 8至2016年9 月 1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
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9月 19日 10时 00 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 9月 19日 10时 00 分。。
十一、谈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9 月8日至2016年9 月 12日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gdlongh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新溪镇金新路下三合中段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769599
邮编:5150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邮编:51504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7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