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
为督促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有效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全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全年。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各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所制定的计划报局特设科备案)。
重点检查的使用单位参考以下因素确定,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1.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在以往隐患整治中发现隐患较多、管理较差、有举报投诉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储存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
5.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含制冷、食品加工等行业使用的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6.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单位;(含车用气瓶、工业、民用气瓶、罐车、长管拖车等充装单位)
7.居民住宅用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
8.石材市场、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9.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危化企业、物流园区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
10.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经营使用单位;
11.各所认为需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
1.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的安全保障需求,组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2.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
3.其他专项监督检查。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单位和部门转交的、投诉举报反映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开展监督检查。
(三)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
由市局统一制定检查计划、统一选聘专家,区局特设科和气瓶充装单位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组织实施。市局计划于2020年9月份对我区车用气瓶、民用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10月份对我区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分析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合理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突出检查重点,严格检查程序,周密组织实施,区局特设科每月将会同有关科室对各所工作进行督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对隐患单位进行台账管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号销帐。
3、检查内容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形成检查案卷。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一查到底,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需要于每月22号前将本月计划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况汇总表(见***2)、事故隐患台账(见***3)报特设科。
正式文件及***:沈苏市监发〔2020〕7号(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