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第126号)答复
孔祥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精神,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化对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皇姑区教育局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具体做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的联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实施,领导小组每半年召一次会议听取情况报告。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努力形成一个渐进、科学、合理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逐步树立起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教育大纲的要求,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校而异,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开展。要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分阶段、系统安排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家庭关系、社会活动、公共生活、行政管理、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等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核心内容;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司法援助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
四、方法途径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教育局要承担起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使法治教育既形象生动,又富有实效。
(一)建立完善课堂普法教学机制,进一步注重并加强
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各中小学校要做到“三落实”,即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教师。在教学中既要讲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又要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1.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主题班会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坚持用好法治宣传教育教材,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分解到各年级、各学期,做到年年有主题,月月有目标,实现教育内容的系统化。对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防毒禁毒等教育。
2.针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普法工作的实际,在学生中开展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教育。
3.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因素,自觉进行学科渗透。在文综合课中,教师要结合《水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学生进行爱护水资源、森林资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教育。
(二)建立完善综合育人网络,进一步丰富和拓宽法治教育渠道
1.在学校内部,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网络,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四条线,即党支部工作线、团委工作线、教学管理线、后勤服务线,实行全体参与,全员育人。
2.学校、社会、家庭紧密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综合育人网络。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协调联动,共同落实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四进”校园及大学生辅导员参与的普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形成强大的正向合力。
3.加强阵地建设,不断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征文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展室板报以及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形象感人,让学生在校园内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4、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使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现代文明学生。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征文等活动,要充分利用班会课、团支部活动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5、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能力。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政法系统与学校共建活动,建立健全校内外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探索并实施新时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进一步深化并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延伸度。现有的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没有系统的教材,这样就可能因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延伸度不够而造成中小学生对所受的法治宣传教育印象不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各校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四进”校园活动,结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执法和司法职能,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
2.加强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完善。现有的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不够完善,与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犯罪结合不够。因此,各校在对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时要注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完善,有针对性的请检察院未检室和法院少年庭等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结合一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从而达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目的。
3.加强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改革。各校在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上,注重“请进来和走出去”。所谓“请进来”,就是加强学校与司法机关的联系,邀请有关的司法人员到校讲课,做法治报告。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所谓“走出去”,则是在课外时间开展如模拟法庭、观看法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课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而取得良好效果。
4.加强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各校要建立后进生转化工作管理档案,结成帮教对子,每月进行一次谈心,并做好记录,时刻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开展有针对性教育,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杜绝或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各校要努力探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实现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目的,促进和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迈上台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分管校长主抓学生法治教育,明确学校法治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法治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二)加强检查考核,注重工作保障
教育局将学校的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要为政法系统“四进”校园活动的有效开展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提供相关工作保障。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定期进行联合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办。
感谢您对皇姑区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皇姑区教育局
2020 年4 月 29日
经办人: 赵志勇
联系电话: 86283493
撰稿人:曲伟
审核人:曾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