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院四项措施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河口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今年上半年,除同案犯已判刑的案件、多罪名中其中某罪名不宜适用量刑规范化的案件,该院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15种罪名的案件全部适用量刑规范化,适用率达91%。
一是提高刑事审判法官业务水平,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及时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分批到市中院、省法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刑事审判法官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应具备的证据审查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二是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将量刑审理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先后制定简易程序、认罪程序、不认罪程序、简化审程序庭审模板及《量刑报告表》等规范性程序和文件,对立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等各个阶段的量刑工作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体现了量刑的公开、透明。
三是借助外力抓好联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在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和讨论量刑规范化工作并达成共识,引导各方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确保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水平,提高量刑规范化工作质量。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时充分归纳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和建议,准确认定量刑事实和情节,加大对证据、事实分析认定以及定性、量刑分析说理的力度,做到事实清楚、逻辑严谨、准确明了,最大限度地展示定罪量刑的全部过程,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河口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