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共通信设施两被告被判刑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通过非法占用电信运营商的频率,能屏蔽附近手机信号并发送自己公司的机票代理广告信息。福田法院1月14日表示,两被告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最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自2012年9月始,江某某指派汪某某多次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小汽车,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科技园和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等地,非法占用某电信运营商使用的频率,使用“伪基站”设备向该公司用户手机发送江某某所在公司的机票代理广告信息。经对“伪基站”设备进行检查,截至2012年11月22日,被告人江某某、汪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获取手机“IMSI”识别码621121个,发送短信息621121条,造成621121个以上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不满1小时。
2012年11月江某某和汪某某分别被警方抓获。这是福田法院判决的我市首宗破坏公共通信设施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0 16:46: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