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纳雍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强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纳雍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彭华昌 县委书记
许晓鹏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邓 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袁 靓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张忠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高朝阳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
罗 晶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玲琳 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陈 诚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陈 庆 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局长
陈 燕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邓 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胡 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家麒 县委办副主任
彭云枫 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李 云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维国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高勇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青良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丰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 鹤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世新 县民政局局长
李隆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章 煦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佳全 县政务中心主任
郭晓春 县房产局局长
邓 铎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王国霖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剑 县税务局局长
郭 富 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 丹 县医保局局长
王明桥 县委国企工委书记,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 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夏真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忠友 县司法局副局长
卢 敏 县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副局长(副主任)
李 江 纳雍供电局局长
何 华 人行纳雍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由高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家麒、彭云枫、田维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下设政务服务、企业服务、监督执纪、考核评价 4 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
1.统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研究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总体方案、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和问题。
3.统筹协调处理全县事关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跨领域、跨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
4.按月调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决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及优惠政策的兑现事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月调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政务服务专项工作组职责:政务服务专项工作组设在县政务中心,邓林同志任组长,彭云枫、王佳全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政务服务优化、深化“放管服”等相关工作。
(四)企业服务专项工作组职责:企业服务专项工作组设在县投资促进局,邓林同志任组长,田维国、郭富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制定优化企业服务方案,统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资源调配,做好优化企业服务相关工作。
(五)监督执纪专项工作组职责:监督执纪专项工作组设在县纪委监委,袁靓同志任组长,陈燕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受理相关举报核查,并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执纪。
(六)考核评价专项工作组职责:考核评价专项工作组设在县委组织部,张忠奎同志任组长,田维国、卢敏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请表彰和问责。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