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17〕36号)要求,现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从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阎良区延安街6号 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
电话:86200689 传真:86205374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日
区属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
公示期结束后,医疗机构按照公示内容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按照“备案:××××技术。×年×月×日”的方式予以注明(加盖备案部门公章)。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技术名称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 | 普通外科内镜技术 |
人工膝髋关节置换技术 | |
妇科内镜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