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百年以史鉴今)西岸曾划归高明管辖
1952年5月13日,高明、鹤山两县合署办公,两县统一编制,共设11个区级人民政府,128个乡(镇)级人民政府,其中,高明区设4个区级人民政府、55个乡(镇)级人民政府。南海县属的西岸乡于1952年秋划入高明县第三区。
由于当时是解放初期,南海、高明两地经济发展状况差别不大,加上西岸又与高明共处西江西岸,群众到区政府写证明办事较为方便,到三洲赶集趁墟成为习惯,因而西岸的群众对此划分十分乐意。特别是群众对当地的教育、卫生医疗事业可就近享受,做“高明人”得到普遍认同。1953年,由于南海县极力要求,西岸乡于4月又划归南海县管辖,当时西岸乡的老百姓还十分不愿意,认为是高明县不愿意管辖西岸。
1982年,高明恢复建制后,县城所在的秀丽围与西岸近在咫尺,高明县政府领导班子亦十分希望西岸能划回高明管辖,使新县城可在沧江出口西岸同时展开建设。1987年,县委县政府派出由省委派到高明挂职的县委常委凌瑞明率领工作组到西岸的银坑村等地征询村干部和群众对是否把西岸划回高明管辖的意见,并把高明有意把西岸作为新县城的一部分开发的意图向群众提出。但当地的干部群众看到高明与南海经济发展的差距,特别是老一辈的村民认为当年西岸由高明划回南海是高明不愿意要西岸,因而都表示留在南海更好。当然由于高明已在建跨西江大桥,而西岸也可能借机拉近与南海的距离不再感到隔江相望的孤单了,还可享有“山高皇帝远”的优点。因而这件工作进行一个时期也就停止开展了,现在高明南海都是佛山的一个辖区,西岸与高明亦是同城化了,地缘的划分已不重要了,而经济上的相连也更紧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