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在昌务工和在灾区务工的昌籍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一、提高认识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要把抗震救灾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省、市委,省、市政府有关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到支援救灾的工作中去;以地震灾区在昌务工人员和在灾区务工的昌籍人员(以下简称“两种人员”)为重点做好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措施和扶持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
为做好在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帮扶援助工作,成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帮扶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匡辉 局 长 万江泓 书记
副组长:刘平嵛 副局长
刘卫东 副局长
涂小凤 纪检书记
成 员:任跃平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书记
韩 斌 局办公室主任
李更生 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李照新 局劳动仲裁监察处处长
成林刚 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徐瑞荣 局监察室主任
战建军 市劳动监察处处长
曹泽人 局平台办主任
朱国宝 市医疗保险处处长
汪曼生 市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崔学东 市实训中心主任
祝振平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梅小平 市外来劳动力市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任跃平,副主任:李更生、战建军、曹泽人、许善良兼任;联系人:李琴、熊钰;联系电话:0791—6710482。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帮扶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要继续组织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深入本辖区“两种人员”较多的企业(特别是工业园区),做好“两种人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将“两种人员”的人数、分布情况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帮扶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做好对“两种人员”的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工作。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要加强与“两种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近期安排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安心工作,在与家人的联络上给予帮助安抚工作,对于确需返乡的,各单位要尽可能在交通上提供便利、在资金上提供帮助,企业应特事特办,要尽可能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其返岗就业。
3、做好灾区在昌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对灾区务工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人员要及时***服务,有就业愿望的要进行就业援助,做到出现一个,帮助解决一个;二是对有灾区务工人员亲属从灾区来投靠的,要与企业一道做好安置,生活上给予帮助。有就业愿望的,要结合即将举办的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对接专线服务周活动的开展,优先帮助推荐其上岗。
4、做好维护“两种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政策宣传工作,保持“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畅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处理涉及“两种人员”的维权案件,对企业有违法辞退“两种人员”及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要严厉查处。
5、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情况上报和通报工作。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要牵头负责“两种人员”援助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通报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和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及典型事例要及时上报。
6、各用人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对在合同期内的灾区务工人员要确保他们的工作稳定,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合同期满的,灾区务工人员,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要尽量续签劳动合同,使他们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