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机关: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执法对象:贵港市港北区交通运输局
执法类别:行政检查
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2〕135号)要求。
执法结论:检查发现,贵港市港北区交通运输局存在会计凭证不规范、未及时提供原始凭证、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表表不符、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依法做出检查处理决定,责令贵港市港北区交通运输局限期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