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已组建并全面开展工作,现将行政处罚职责及投诉电话公告如下: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人防、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职责。
2、市食品药品和卫生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公共场所(含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从业人员、采供血、血液制品和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废物管理、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其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药品流通和消费环节、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3、市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录音制品、印刷业、出版、文物保护、著作权、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和其它文化市场管理及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承担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及相关广播电视设施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4、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5、市环境保护和农业市场稽查支队:承担环境保护管理、节能减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责及农业领域流通环节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
举报电话:3878355(24小时开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认真接待处理各类投诉案件,严厉打击上诉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投必办,有办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