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四个突出,四个创新强化争议调解仲裁体系建设
一是突出宣传指导,创新调解仲裁预防机制。抓宣传教育、抓指导服务、抓争议预警。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下沉调解权限,针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建立了企业帮扶一对多制度。通过市级、基层的协调劳动关系多方协作,形成基层劳资关系信息反馈网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监控,排查争议隐患。二是突出方式方法,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在崇义、蒲阳、青城山、聚源等4个乡镇设立了仲裁分庭,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经开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共配备121名劳动争议调解员,形成了“1+4+N”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体系。创新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三步”调解法,由镇、村、组一条线建立调解网络,以院落为最小单位组建调解组织,形成一个调解网格,调解网络覆盖村进而实现乡镇调解网络全覆盖。三是创立多元化矛盾调处机制。建立公、检、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探索形成集体争议提前调解、舆论引导正面调解、依托基层主动调解、部门联动快速调解、以人为本情感调解的“五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