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坚持三在先牢抓仲裁效能建设
为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乐山市始终把仲裁效能建设摆在首位,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不推诿、不扯皮,不设前置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全面实现工作透明、管理规范、高效便民。
一、普法宣传在先。针对企业不注重学法的现状,联合三方四家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真正把劳动合同法、人身权益保护、工伤认定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劳资双方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1439件,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1679人,涉及金额***44万元。
二、解疑释惑在先。针对群众对法律理解不全面的问题,乐山市合理布局和有效设置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窗口,鼓励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发的乡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加载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功能,帮助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等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解答群众疑问,打通劳动者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主动服务在先。主动公开仲裁途径、办案流程、办案时限,在劳动纠纷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工业园区、距离县城较远的贫困乡镇和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设立了巡回(流动)仲裁庭,为劳动者提供便捷的维权平台。截止目前,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彝区精准扶贫开展“流动仲裁庭”服务受理劳动争议147件,现场开庭147次,其中涉及帮扶对象100人,为帮扶对象追讨工资、赔偿金及经济补偿金448.5万多元,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