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个强化持续开展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交管大队切实强化三项措施,持续开展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一是认真分析,制定方案。大队针对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躲猫猫”、难查处的实际特点,坚持每月召开分析研判会,认真梳理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科学调整警力,优化勤务安排,确保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二是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实行大队领导包片区、责任民警包路段,执勤辅警包网格的办法,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参战民辅警要加强“八小时”以外的巡逻管控力度,着力消除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盲区。自今年以来,大队先后召开了电动三轮车整治推进会暨分析会5次,建立了32个网格小点,将城区55条街道责任落实到了3名大队领导、4名责任民警和25名执勤辅警。
二、强化规范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一是宣传教育、注重方法。大队针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普遍存在年纪偏大、文明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等特点,要求全体参战民辅警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开展整治行动时要讲究工作策略,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劝导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二是文明执法、讲究方法。要求路面执法民警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有理有据、讲究方法,真正让驾驶人心服口服。坚决杜绝因执勤执法不规范引发警民冲突、负面舆情等不稳定因素,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自今年以来,大队共印发了《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0份,电动车整治宣传海报500份,通过“两微一抖”发送安全提示15条(次),组织135名电动车驾驶员观看了安全警示牌,让28名驾驶员签订了承诺书。
三、强化路面管控、突出重点查缉。一是定点查缉,突出重点。大队针对中小学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周边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组织警力在早、中、晚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电动三轮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巡逻布控,管控延伸。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对心存侥幸的电动三轮驾驶人进行集中查处。自今年以来,大队共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4次,开展夜间行动3次,查处电动三轮车其他违法行为352起,查扣电动三轮车18台,依法报废电动三轮车22台,持续推进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取得明显成效。